屠洪刚和王菲有一首歌叫《爱人》,很凄美的一首歌曲。可听久了就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。
十几年前 师哥给我讲了个故事 :说他们地质队有这么一对夫妻,从恋爱时两人就牵手,到他们儿女成家后两人依然手牵着手。这种景象羡煞了旁人,就有许多妻子和一些比较“小资”的男人骂自己的另一半不懂风情,也不懂爱情。后来,这对夫妻中的男人突遭不测,女人哭得死去活来,大家都以为女人从此将一蹶不振,并迅速枯萎下去。谁知半年后,女人再次出现在人们视野中时,竟然比以前更加风姿绰约、楚楚动人了,因为她的手又牵上了另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。
面对女人和她的新男人,周围人的目光开始由疑惑转向憎恨 ,而后又憎恨转向鄙夷。随着时间的磨蚀 ,这种鄙夷又转回了疑惑。
很长一段时间,中国人在介绍自己配偶的时候都称其为“爱人 ”,其具体含义是“我爱的人”或“爱我的人”。但很多人都清楚,有“爱”时多在你的初恋,但这种“爱”又很大程度上被生理需要迷惑了;有“爱”时还在你的暮年,但这种“爱”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生活需要。三十岁到五十岁的夫妻双方都清楚,他们这时候的生活主题是“责任”,副题仍然是“需要”。绝大多数夫妻心里都清楚,中国人的“责任重于泰山”并不仅存于消防队的宣传口号啊!
中国的五千年文化值得在世界炫耀!但我们也得认识到这种文化衍生出的“肉皮擦完嘴后再出门”的“死要面子活受罪”。许多人在哀叹“活得太累了”,仔细想想吧,其实原因就在于此!
撕掉伪装回到主题上来,老婆应该就是“老婆”抑或“妻子”;同样丈夫就是“丈夫”抑或“我男人”,至于“爱人”这个称谓也就在歌里听听罢了,何况演唱者本身就是在“掩耳盗铃”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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